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出台新《工作人员十不准》

13.10.2014  18:12
 

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出台新《工作人员十不准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办法,纠正“四风”问题,提高服务质量和监管效能,提升为民务实清廉的食品药品监管队伍形象,近日,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结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工作人员八条禁令》和云南省工作实际,修订完善了《云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十不准》,从正确行使权力、拒绝不义之财、合理审批制度、文明执法服务等10个方面对工作人员提出禁止性要求,并制作成展版在办公大楼大厅展示,公布监督电话、QQ号和邮箱,主动接受内部和社会监督。

来源: 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