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体育局关于开展云南省第二届青少年运动会申办工作的通知

12.01.2016  10:54

各州、市体育局(文体局):

      云南省青少年运动会前身为云南省城市运动会,是云南省体育局主办的省内最高水平的青少年运动会,承担着提高体育运动竞技水平,培养和发现高水平人才,促进全民健身发展和弘扬体育精神的重要任务。

      云南省城市运动会至今已举办了7届,2015年1月经省政府批准更名为云南省第一届青少年运动会。云南省第一届青少年运动会将于2016年在德宏州芒市举行,比赛时间为10天,共设11 个大项176个小项,代表团总规模3500人左右。

      为保证云南省第二届青少年运动会工作的延续性和可持续性,云南省体育局决定开展2020年云南省第二届青少年运动会的申办工作。有申办意向的州市需按《云南省第二届青少年运动会申办办法》的规定和要求,于2016年2月25日前以人民政府的名义向省体育局提交申办报告。省体育局对申办单位3月份进行考察后,将公布申办候选单位。如果申办候选单位达到两个或两个以上,将于2016年3月30日前产生承办候选单位;如果只有1个申办候选单位,该单位经考察后成为承办候选单位。承办候选单位确定后,省体育局将上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正式确定云南省第二届青少年运动会承办单位。

      各单位要根据自身的发展实际和承办能力,按照量力而行、尊重民意、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全面统筹考虑申办工作。申办报告内容要实事求是、客观准确、平实严谨。申办工作要贯彻“节俭、廉洁、务实”原则,不得进行过度宣传。

联系人:周洁

电话(传真):0871—63166150

通讯地址:昆明市盘龙区拓东路116号云南省体育局竞赛管理和青少年体育处

邮  编:650041

 

  附件:云南省第二届青少年运动会申办办法

 

 

                                                                          云南省体育局 2016年1月8日

 


 

 

附件:

                云南省第二届青少年运动会申办办法                                                       

    一、申办工作的原则

    云南省第二届青少年运动会(以下简称“省二青会”)的申办工作按照实事求是、量力而行、节俭高效、经费自筹、适当补助的原则进行。

    二、申办基本条件

  (一)当地党、政部门的全力支持和可靠的财政保证。

  (二)安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社会秩序。

  (三)具备能够保障运动会顺利举办的城市基础设施和条件,现有场馆设施应具有一定规模,现有训练、比赛场馆设施数量应达到承办运动会所需总体数量的60%,确需新建场馆设施要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总体规划相结合。

  (四)食宿、接待、交通、医疗、卫生、安保等方面基

本条件具备,并拥有可供竞赛组织和新闻宣传使用的良好通讯、网络设备、电视转播设施及相应技术条件保障。

  (五)承办过全省和全国体育赛事,具有比较丰富的竞赛

组织经验和较高的竞赛管理水平。

  (六)有较好的竞技体育和群众体育基础。

    三、申办要求

    有意承办省二青会的单位以州、市人民政府名义向省体育局提交申办报告。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申办单位概况

    主要包括经济、社会治安、文化、体育、环境、交通、

安全保卫、医疗卫生系统状况等内容。

  (二)承办省二青会的计划方案(可参照云南省第一届青少年运动会项目设置进行准备)。

  (三)场馆状况

  1、现有场馆状况。

  2、无需维修或简单维修后即可承办比赛的场馆状况。

    3、需进行结构性改造后才能承办比赛的场馆状况。

  4、已纳入政府市政规划内的新建场馆情况及完成时间。

  5、拟举办开、闭幕式主场地的状况。

  6、各项目比赛器材、设施、设备的现状情况。

  (四)后勤保障条件

  1、经费保障。应重点介绍省二青会的筹资计划、经费的主要来源途径。

  2、接待条件。应主要包括对省二青会参赛各代表团、裁判员、工作人员、记者、来宾等各类人员的接待方案,以及能够提供的食宿、交通条件。

  3、通讯保障。应主要包括城市邮电通讯、电视转播以及互联网络等与举办综合性运动会密切相关的设施、技术现状与发展规划介绍。

  (五)举办和参加大型体育赛事的经验及组织管理水平。请列举近几年来在本辖区举办过的大型体育赛事情况。

  (六)气象条件

    建议举办省二青会的时间为10天,近5年来这段时间的气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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