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旅游市场整治工作措施即将落地

10.04.2017  09:37

4月15日,《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将施行。《措施》共7个方面22条,将从斩断灰色利益链条、规范旅行社经营行为、加强导游人员管理、提升景区服务质量等方面重拳整治旅游乱象,用一年时间让全省旅游市场秩序实现根本好转。各个州市如何来落实整治措施?又如何借势进行旅游转型升级?对此,春城晚报对多个州市旅游部门负责人进行了采访。昨日,大理州还召开会议,颁布了旅游市场整治40条措施,4月15日起实施。

记者 李秋明 摄

大理:监管部门将一个团队一个团队地查

●坚决取消旅游定点购物,取消旅游购物店等级评定。

●统一制订新的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实行旅游合同电子化管理。

●严厉打击旅行社以就餐为名安排变相购物。

●严厉查处“药托”“酒托”等诱导欺诈旅游者消费的行为,严厉查处以“祈福”“烧香”“点灯”等为名欺诈游客钱财的行为。严厉查处旅游餐饮企业哄抬物价“阴阳菜单”等行为。坚决整治出租车“不打表”收费行为。

●建立导游服务质量网上评价系统。

春城晚报:大理州将如何整治?

马金钟(大理州旅发委常务副主任、大理州旅游市场监管综合调度指挥部指挥中心主任): 整治的过程中,将把握好以下环节。

严格贯彻游、购分离。大理州目前有17个定点购物店,游、购分离后,团队将不再进这17个店。游客要购物,可以进社会店。严查游客与旅行社合同。旅游团队的吃、住、行、游各个环节安排,都必须在合同里有明确的约定。监管部门将一个团队一个团队地查,旅行社与游客签订的合同是否符合政策要求。不允许有购物环节,不允许有合同之外的自费项目。跟踪旅行社行程,如果与合同不一致,要严处。严查导游的讲解,必须以人文历史、自然景观为核心讲解,不得引诱游客购物、搞自费产品。

以投诉为导向,只要游客在媒体或通过正常渠道投诉,将以诉转案,立案查处,由指挥中心第一时间转办相关执法部门。

建立旅行社投诉排名考核机制。全州60多家旅行社,一个月排名一次。从4月初开始考核,5月初统计。投诉案件排名前3名的旅行社,第一个月集体约谈,必须拿出明确的整改措施。连续两个月排名前3名的,第三个月勒令停业整顿。

建立健全导游队伍考核评价制度,导游的考核以游客的满意度为考核依据。目前大理州在册导游有3000多人,其中在岗导游800~1000人。在岗导游中,仅400人左右与旅行社签订了服务合同。旅行社必须严格依照劳动法,解决签约导游的基本待遇,为签约导游购买“五险”。未与旅行社签订服务合同的导游,由导游协会和导游服务公司管理,开展日常的业务联系、导游证年检和培训。

严格落实统筹协调、部门分工、分级负责,强化市场监管综合调度指挥部的工作职责。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一个季度考核一次,工作不负责、效果不明显的,约谈行政首长。加强督察。整治过程中,监察部门全过程跟踪监督。

坚持两手抓。在认真做好市场整治的同时,培植标杆性的企业,提升服务素质。目前,大理旅游市场80%的主体是散客。大理旅游集散中心(集团)有限公司在完善散客服务体系方面,已经成为全省性的标杆企业。

在抓好整治的基础上,加大正面宣传,让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从思想上和经营行为上,彻底抛弃不合理低价游产品,彻底抛弃通过购物提取佣金的行为,以提高服务质量和游客满意度来获取生存的根本。同时,注重休闲度假产品的打造,不失时机地抓好旅游产品转型升级。

春城晚报:旅游转型升级将如何实现?

马金钟: 近期内要组建大理州旅游投资集团,利用政府、银行、民间资本共同组建的旅游投资基金,对大理的好资源、好产品、环保过关的好项目,尽快开发。充分挖掘好的旅游资源,让游客感受到大理的好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