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5月底云南省已生单独两孩3687人 昆明占一半多

11.07.2015  14:09

  全国目标人群中39.6%的夫妇有再生育打算。截至5月底,全国有145万对夫妇提出申请,139万多对办理了手续。

  7月10日,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召开通气会通报,截至2015年5月31日,云南全省共出生单独两孩3687人,其中昆明市1956人,占全省的53.1%。2014年,全省出生59.63万人,年末总人口4713.7万人。出生与死亡对冲,云南省平均每两分钟增加1人。

  共批准9207份单独两孩申请

  自2014年3月28日云南省正式开始全面实施单独两孩政策以来,截至2015年5月31日,全省共接受单独两孩《生育服务证》申请9678份,审核批准9207份,出生单独两孩3687人。

  云南省卫生计生委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处处长王永忠表示,单独两孩政策在云南实施顺利,申请数、出生数符合预期。

  针对申请数额和实际生育数额间较大的差距,王永忠解释,一般情况下,当年申请生育的夫妻,绝大部分均在申请后再怀孕,在次年、甚至推迟几年生育。

  同期,昆明市申请5276份,批准4849份,出生单独两孩1956人,分别占全省的54.5%、52.7%、53.1%,昆明市占了全省的大多数。

  王永忠说,这一现象出现的原因,在于单独两孩政策在云南省仅涉及非农业户口人群,而昆明市非农业户口人群在全省比重最大。

  不意味着计划生育放松了

  由于公安部门出台了一系列便民、利民的方便落户政策措施,其中包括放宽违法生育的子女的落户条件等,近期社会上出现了一些诸如“计划生育政策放开了”、“计划生育不搞了”、“超生不用交社会抚养费了”等议论,个别县区还出现了违法生育的群众到计划生育部门要求退回已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情况。

  “那些认为计划生育工作可以放松了的想法,是错误的,不负责任的。”王永忠说,户籍制度改革与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矛盾,违法生育子女的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于“超生”的行为,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记者 楚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