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云南省传统工艺振兴行动计划》

29.09.2018  21:04

2018年8月10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文化厅等部门云南省传统工艺振兴行动计划的通知》(云政办发〔2018〕64号,以下简称《计划》),为便于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理解和贯彻落实《计划》,加快推进我省传统工艺振兴,现就出台背景、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等说明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17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文化部等部门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17〕25号),全面部署传统工艺振兴工作,2017年7月,文化和旅游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印发了《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分工方案》(文非遗发〔2017〕21号)。目前,“实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已纳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文化部等部门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17〕25号),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省文化厅从去年下半年开始,联合省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厅等相关部门,及时开展了《计划》的起草工作。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国家要求、认真研究学习《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基础上,召开座谈会、专家论证会、多轮征求意见,并反复修改完善,形成了《计划》送审稿。之后,经李玛琳副省长主持召开的专题会议研究,再次修改完善。8月10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云南省传统工艺振兴行动计划,正式发布了《计划》。

二、重要意义

传统工艺蕴含着中华民族的文化价值观念、思想智慧和实践经验,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我省的传统工艺历史悠久、门类繁多,在国家级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中,传统工艺项目有近150项。我省是较早提出并实行以“金木土石布”民族民间工艺为核心业态,推动地方文化产业发展的省份。振兴传统工艺的重要意义可归纳为“五个有利于”和“两个推动”。“五个有利于”:一是有利于传承和发展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文化自信;二是有利于提高传统工艺传承人的传承积极性,培养后继人才;三是有利于激发创造活力,传承濒危或退化的优秀工艺和元素;四是有利于发挥手工劳动的创造性,培育和弘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五是有利于扩大城乡就业创业,促进文化消费,实现精准扶贫,助推乡村振兴。“两个推动”:一是推动云南民族文化强省建设;二是推动云南打造世界一流“健康生活目的地牌”。

三、主要内容

计划》共四个部分。第一部分“重要意义”,简述了我省传统工艺的基本现状,以及振兴传统工艺的重要意义。第二部分“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共三项内容。第三部分“重点任务”,包括“建立省级传统工艺振兴目录”“壮大传统工艺传承人队伍”“加强传统工艺传承人群培训”“加强传统工艺有关学科专业建设与研究”“提升传统工艺产品的整体品质和市场竞争力”“拓宽传统工艺产品的展示营销渠道”“着力推进传统工艺振兴重点项目”“加强与传统工艺有关的文化生态环境保护”“开展传统工艺的普及教育与交流合作”等九项内容。第四部分“保障措施”,包括“加强协作配合”“完善政策支持”“加强金融服务”“整合社会力量”和“强化督导检查”等五项内容。

(一)关于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遵循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方针,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能力和水平,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合理利用,使传统工艺走进当代社会,融入现代生活。

(二)关于基本原则

坚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有机统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基本原则。

(三)关于工作目标

计划》明确提出力争通过努力,到2020年,传统工艺的传承创新能力、行业管理水平、市场竞争力以及对城乡就业的促进作用得到明显提升,形成一批传统工艺题材和产品品种,培育一批有较高设计和制作水平的知名品牌,培养一批有较强传承创新能力的人才队伍。公布省级传统工艺振兴目录30项,力争国家级传统工艺振兴目录达到14项以上,传统工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达到20人以上,传统工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达到130人以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达到5人以上,云南省工艺美术大师达到100人以上。

(四)关于主要任务

计划》明确提出振兴传统工艺的九项主要任务:一是建立省级传统工艺振兴目录;二是壮大传统工艺传承人队伍;三是加强传统工艺传承人群培训;四是加强传统工艺有关学科专业建设与研究;五是提升传统工艺产品的整体品质和市场竞争力;六是拓宽传统工艺产品的展示营销渠道;七是着力推进传统工艺振兴重点项目;八是加强与传统工艺有关的文化生态环境保护;九是开展传统工艺的普及教育与交流合作。

(五)关于保障措施

为确保我省传统工艺振兴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计划》从加强协作配合、完善政策支持、加强金融服务、整合社会力量、强化督导检查五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保障措施。
    (省文化厅非遗处) 编辑:龚振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