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31个环境督办问题已完成整改

27.09.2017  09:51

记者从昆明市环境保护局获悉,截至目前,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对云南省开展环境保护督察时反馈督察意见涉及到昆明市的47个整改问题,已经整改完成31个,其余的整改事项正在按照《昆明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方案》有序快速推进。

昆明市委常委会日前在审议通过《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和环保部西南督查中心跟踪督办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时明确提出,针对存在的问题,要坚决不回避、不遮掩、不护短任何一个环境问题,坚持立行立改,举一反三,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厉的措施推进各类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同时还要多杀“回马枪”盯死重点环境问题,防止环境问题死灰复燃、再次反弹。 

施工工地普遍安装了降尘设施

环境问题不回避、不遮掩、不护短 

去年11月23日,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向云南省反馈督察意见。同年12月30日,云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云南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总体方案》,全省、全市各级各部门迅速开始整改工作。

为全面落实反馈意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书记、市长任组长的昆明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对反馈的各类环保问题坚决做到不回避、不遮掩、不护短,形成了“党委政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多个部门协力办”的工作局面。

按照“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名责任人、一抓到底”的要求,昆明市制定了《昆明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方案》,实行台账式管理,逐项列出整改清单,明确了整改时限,提出了“零容忍、全覆盖、严执法”的工作要求,确保了整改责任到人,整改到位,效果明显,防止了责任挂空、问题悬空、整改落空。同时明确,对整改不力、阳奉阴违、弄虚作假的,将严格依法依规问责。各整改责任单位也制定了本部门本单位问题整改实施方案。

为切实掌握整改工作进展,确保整改效果,昆明市按照时间节点顺序列出整改内容,制成图表,实行挂图督战。同时为便于随时掌握办理进度,统一印制了《昆明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手册》发放给相关责任单位,建账立单,对账销号。

昆明市还建立了环保长效机制,定期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难题,推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各牵头单位主动作为,牢牢盯住水质保护、空气质量改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自然保护区保护存在的重点问题全面整改,盯住环境保护的目标倒逼整改,盯住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强化整改,盯住整改落实进度限期整改,坚持“六个不放过”,即责任不明确不放过,措施不具体不放过,机制不长效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台账不规范不放过,确保整改效果群众认账、社会认可、上级认定。同时,也主动协调,积极与省级部门对接沟通,同时加强了部门间联动执法力度,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全面推进整改工作的落实。

环境问题整改得到位不到位,群众最有发言权,昆明市在稳抓稳打、持续开展环境问题整改的同时,按期公开相关情况,主动回应群众关切,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为确保整改责任到人、整改到位、效果明显打下了坚实基础。

回马枪”盯死重点问题

环境问题整改达标了,并不意味着就万事大吉了,昆明市还制定了一系列长效机制,重点盯防重点环境问题,避免环境问题再次反弹。

比如,昆明市针对西山区海口工业园区、4个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未开工、自然保护区内采(探)矿权、非法人工设施等问题,还专门制定了整改方案,并在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上专题研究讨论,确保整改措施落地见效。目前,昆明市各级党委政府正在建立问题台账和问责机制,加强跟踪督办、逐项对账销号,对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力的,依规依纪严肃问责。

9个多月来,为促进整改中面临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昆明市委常委会组织学习环境保护相关文件2次,研究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相关重大问题10次,市政府召开3次推进会,分管副市长及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研究会,逐一进行研究,提出工作要求。同时,加强督查督办和现场检查,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2017年8月中旬,市委常委会再次强调,全面整改现场督导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强化措施,建立和完善环境保护长效机制,防止整改问题反弹,健全和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责任体系,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针对立行立改和2017年12月底前需完成的21个重点整改问题,逐一下发督办通知。市委目督办、市政府目督办、领导小组办公室先后针对不同类型、不同时限的整改任务,分别多次下达督办通知和催办通知,要求责任单位加大整改力度,严格按要求时限完成整改任务,督促责任单位抓紧完成整改落实。昆明市委目督办按照市委常委会议的要求,召开了专题督察会,并牵头组织市政府目督办、市环保局、市工信委等相关部门组成3个督查组对今年内需完成的23项整改内容采取明察暗访、现场督查、个别访谈、查阅台账等方式进行督查。

昆明市下了功夫、花了大力气进行整改,目前已完成了两轮督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现场纠正。昆明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未整改完成的,督促有关单位按照整改方案及时间节点,列出时间表,确保整改到位;对已整改完成的,按照建立环保长效机制要求,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多杀“回马枪”,防止问题反弹,死灰复燃。值得一提的是,昆明市还多次配合环境保护部西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和省政府第四督导组,对全市落实整改的问题进行现场后督察,及时纠正了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昆明市还建立了纪检、环保部门协同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昆明市环境保护“一岗双责”问责办法》《昆明市大气污染防治问责办法》。2016年至今,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94件生态环境保护方面违纪问题,处理人员112人,通过如此严厉的问责,有力推进了整改工作的一一落实。

处理5303件投诉

昆明市不断创新执法方式方法,认真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运用双随机监管方式,倒逼企业自觉加大环境治理力度,保障执法的有效性、公正性和科学性。在日常监管中,重点对被抽查单位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环评、“三同时”制度落实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上半年已向社会公开10批共224家企业的监管情况。与此同时,进一步强化联合执法、交叉执法,探索建立联合交叉执法长效机制。今年以来,昆明市环保局组织县(区)力量对安宁草铺工业园区、晋宁工业园区二街基地、西山海口工业园区开展联合执法,并将检查情况通报当地政府,查处了一批违法企业。在持续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中,今年先后开展了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重点行业环保专项执法工作;在强化重点流域环境监管上,加大对长江流域、珠江流域以及滇池、阳宗海、牛栏江、螳螂川、普渡河、南盘江等重点流域企业的监管力度;在加强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控制、实施劣五类水体综合整治中,通过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监管,促进老大难问题得到解决。

另外,昆明市结合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充分利用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制生产和停产整治、行政拘留等手段,加大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力度。截至目前,全市运用四个配套办法手段查处环境违法案件8件(其中按日计罚1件,查封扣押2件,限产停产1件,行政拘留4件),部分案件正在办理之中。

为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热点、难点问题,昆明市除受理“12369”环保举报投诉和“12345”市长热线外,还相继开通了“微博舆情”和微信举报受理平台,及时办理各类投诉并按时反馈处理意见,并对投诉的各类环境污染事件进行督办,促进了污染问题的有效解决。截至今年7月底,全市环境执法部门共处理投诉5303件,均按时办结。(昆明日报  记者黄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