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两个案例入选全国文物行政执法指导性案例

31.12.2019  15:51
    近日,国家文物局印发通知,将具有示范作用的14个典型案例作为全国文物行政执法指导性案例发布,其中云南有两个案例入选。
    为加大文物行政执法督察工作力度,促进地方政府文物保护主体责任落实,近年来国家文物局采取从各地的年度文物行政执法案例中,评选出指导性案例供各地学习参考的做法。今年的评选发布属第三批。国家文物局的通知要求,全国文物行政部门、执法机构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文物保护利用和安全管理的决策部署,以办案单位和办案入员为榜样,切实严格执法、敢于动真碰硬、勇于担当作为,严肃查处文物违法行为,切实履行文物安全和执法责任。同时,国家文物局还分别致凾各有关省人民政府,就14个指导性案例的办案单位给予通报表扬。
    我省入选的两个案例,分别是某道观管理委员会擅自在云南省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真庆观保护范围内违法建设案,和某县人民政府擅自在云南省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袁滋题记摩崖石刻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违法建设案。第一个案例由昆明市盘龙龙区文化体育旅游局和盘龙区文化综合执法大队具体办理,云南省文物局和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具体指导督办,通过执法,拆除了在国保单位保护范围内的违法建筑,恢复了文物保护单位的环境风貌,达到了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目的。第二个案例由昭通市文化体育局和昭通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具体办理,云南省文物局进行了督察促办。该案是一起典型的文物法人违法案件,案情复杂,办案难度大。执法过程中采取了省级督办、提级办理的方式。案件的查处对文旅融合中如何处理好文物保护和旅游发展的关系、提高政府依法保护文物意识具有一定的警示作用和借鉴意义。
    近年来,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云南省文物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大力推动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斦属文物部门、单位全面落实文物保护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和直接责任,不断强化省级文物行政执法督察,把文物保护工作纳入省对州市考评。近五年来,全省共查处文物违法案件、及时纠正文物行政违法行为上百起;省文物局每年选取一批典型文物违法案件进行全省通报批评。此次云南的两个案例入选,从一个侧面反咉了近年来全省文物行政执法的成果,也标志着全省文物执法的能力和水平有了一定提高。